(2026.9.4截止)关于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新疆伊犁州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俊发布时间:2026-08-2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科援疆力量,根据江苏省社科联与新疆伊犁州社科联《合作框架协议》相关精神,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新疆伊犁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省支持新疆伊犁州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课题为抓手,整合全省研究力量和资源,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新疆伊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主要面向从事援疆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和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课题采取双负责人制,须为新疆伊犁州相关专家学者、江苏省内相关专家学者联合申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交叉研究。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

4.申报方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填写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1份。课题设计论证请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5.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管理

1.资助课题立项数量不超过6项,每项资助3000元;另根据课题申报实际情况设置一定的立项不资助项目。

2.申报者按要求提交课题《申请书》,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正式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学者(男性3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申报项目。

3.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各申报单位要加强课题审核和管理,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做好相关保障与支持。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核心观点使用AI生成等行为。省社科联科研中心根据需要组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交流等,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论文、专著等,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7年7月30日。

3.结项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4.课题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

省社科联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4号楼413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胡元姣,025-83326749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851932106

五、校内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694日下午4:00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新疆伊犁州专项课题指南.pdf

附件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请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