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8截止)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现红发布时间:2026-06-1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申报根据申报名额进行集中申报,学校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相应类别的《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注意:必须使用2026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且无法正常上传。

  ()为保证该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因此,中特专项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6万元,“间接经费”为4万元年度经费预算方面,该专项项目的2026年度预算均不得少于3.2万元。

注意:经费预算栏目中不要出现“论文版面费”“审稿费”“润色费”等字样,此类费用不被允许,项目获批立项后亦无法报销。

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严格遵守页数/字数要求,不能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违规信息)。

各单位务必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58805145;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电话:010-66096627。

五、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本次申报基于202510月-20261-6期间社科处和各文科单位已举办多轮教育部项目评审及建议反馈的基础而开展,612日以后申报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六、申报书提交注意事项

  中特专项《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示例如下:

   姓名+中特专项

 

   社科处联系人:张现红;电话:58699927; 

   电子邮箱:skcg@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4室。

 

 附件1: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docx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