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者:张现红发布时间:2025-10-22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启动申报工作从本届评奖开始,原“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整合设置为“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名额单列。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需另行报送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附件2)。

、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http://www.moe.gov.cn/s78/A13/)。申报办法和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信息公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汇总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1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五、补充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1027下班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政治方向证明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nuist.edu.cn

2.1030日,校内遴选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省教育厅评审通过后入围申报者完善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凯军58235510办公地址:行政楼304室。



附件1-7.zip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