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16截止)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俊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一)620日,各单位将申报人员名单报送至社科处;

(二)621-626日,申报教师根据申报通知完善申报材料;

(三)627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将申报著作(博士论文)的最新目录报送至社科处;

(四)628-73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目录,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74-6日,申报教师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五)77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将申报书及著作(博士论文)初稿报送至社科处;

(六)78-9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710-11日,申报教师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七)711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将申报书及著作(博士论文)修改稿报送至社科处;

(八)712-13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714-15日,申报教师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九)716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最终版报送至社科处。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2: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