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22截止)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现红发布时间:2025-02-25浏览次数:10

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专项任务项目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学校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52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打印。

注意:必须使用2025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且无法正常上传

3.为保证该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请逐条仔细阅读)

  1.按照往年惯例,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期间,申报系统技术人员有可能会对《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模板进行修补或微调,为此,请申请人自行到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请评审书》,以保证下载的始终为最新版本《申请评审书》。否则,社科处将无法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影响申请人项目申请。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因此,本专项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6万元,“间接经费”为4万元。“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度经费预算方面,2025年度预算不得少于3.2万元。

注意:经费预算栏目中不要出现“论文版面费”“审稿费”“润色费”等字样,此类费用不被允许,项目获批立项后亦无法报销。

5.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严格遵守页数/字数要求,不能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违规信息)。

6.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7.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58805145;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五、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本次申报基于202410月-20252月上旬社科处和各文科单位已举办多轮教育部项目评审及建议反馈的基础而开展,224日以后申报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2025年教育部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此处不再重复列出。

六、申报书提交注意事项

   为了方便按学科分类评审,教育部项目评审期间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如下:

   学科+类别+姓名,如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中特专项项目+张三  

形式审查时再变更为“姓名+类别”的文档命名方式,社科处将会另行通知。

 

 社科处联系人:张现红;电话:58699927; 

 电子邮箱:skcg@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4室。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社会科学处

2025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