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汇聚众智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快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省社科联、省生态环境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理阐释和实践探索研究,深入推进其中标志性引领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体系化阐释和方法路径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成果,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
2.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3.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以课题组形式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方案。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4.申报选题。申报者可参考《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方向》(见附件1)明确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确定申报课题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5.申报时间。2025年2月8日
6.申报程序。申报人须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社科联、省环科院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立项数量,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通过开题后拨付80%经费,通过结项后拨付20%经费。
3.项目管理。省社科联、省环科院负责课题立项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需要举办立项课题集中开题、中期检查、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参照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的组织管理。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3万字。在省委省政府、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中文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的重要依据。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字样。
2.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和其他辅助材料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社科联和省环科院审定后,给予结项。
五、校内申报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8日下午4:00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方向.docx
附件2: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