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俊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紫金文化英才、优青是我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重要培养对象。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宣干〔202396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9 号)要求,推进我校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校开展2023年省紫金文化英才和优青高校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3年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紫金文化英才和优青的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人才,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适应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推荐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专门技术、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推荐范围主要包括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共4个界别(类别)。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 社科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社科联、社科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智库、党报党刊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理论宣传阐释工作的人员。

2. 文化艺术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单位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3. 新闻出版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平台、中央媒体驻苏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出版传媒集团、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釆编、评论、播音、主持、出版、编辑等工作的人员。

4. 文化产业界。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团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从事文化创意设计、文化科技研发、文旅融合、文化专门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人选条件要求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江苏省内工作。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 鉴于不同领域文化人才发展的特殊性,社科英才、新闻出版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艺英才、文产英才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社科优青、新闻出版优青、文艺优青、文产优青参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11日。

(二)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 社科理论类

参评社科英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 2 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深厚,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业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2)近 5 年在国家、省级党报党刊以及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且至少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4)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并且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2)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3)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参评江苏社科优青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相关研究、教学或宣传成果优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2)近5年在国家、省级党报党刊以及核心期刊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荣获省部级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4)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在研究解决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方面有重要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2. 文化艺术类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英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近5年,文学创作类在《人民文学》《钟山》《收获》《当代》《诗刊》《民族文学》《中国作家》等重点文学刊物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8篇(首)或不少于万字;文学评论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 C 刊发表评论文章不少于 5 篇;网络文学类在全国重点文学网站连载并完本平均订阅量5000以上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300万字以上)不少于1部或30万字以上不少于3部。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英才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文化艺术造诣高,相关创作或研究成果显著,其代表性作品受到业界公认,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话语权,且一直活跃在一线;

3)近年来在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等次奖,或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展赛中获得过大奖。

参评文学类文化艺术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2)近3年,文学创作类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发表作品不少于5篇(首)或不少于5万字;文学评论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 C 刊发表评论文章不少于2篇;网络文学类在全国重点文学网站连载并完本平均订阅量2000以上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200 万字以上)不少于1部或(30万字以上)不不少于2部。入选省作协重大、重点、签约、定点生活等文学项目者可优先入选。

参评戏剧类、电影类、音乐类、美术类、曲艺类、舞蹈类、民间文艺类、摄影类、书法类、杂技类、电视类、艺术评论类、图书类、文物博物类等文化艺术优青原则上应满足下列至少2项条件,其中成果或荣誉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1)省级文化艺术类协会会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技能传承与创新

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重大文艺评奖或展赛中获得过等次奖。

3. 新闻出版类

参评新闻出版英才(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名评论“四名”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出版类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闻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名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成功策划、组织和主持重大报道和典型宣传,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名编辑”要有较强的组织编辑、策划制作能力,策划、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名主持”要有较强的节目驾驭能力,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国家、省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名评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撰写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积极有效。

参评新闻出版优青,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业务工作5年以上,出版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闻类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精通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集体署名的,须列前三位);

3)记者类优青要具备全媒体记者素质,有较好的新闻报道或新闻评论能力,其作品社会反响好;编辑类优青要有较好的编辑策划制作能力,所编辑、制作的栏(节)目、书籍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主持人类优青要有较好的业务功底,播音、主持的栏(节)目在省、市具有一定的社会关注度和美誉度。

4. 文化产业类

参评文化产业英才,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本人在江苏省内注册满3年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或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 8000 万元以上;

2)近5年内本人所在企业获评过省级以上文化产业方面相关荣誉称号(如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江苏民营文化企业30强、江苏省级重点文化科技企业等);

3)从事文化产业工作,具有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享有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全国同类同行中具有权威影响力和话语权;

4)从事文化产业工作5年以上,个人创作设计或指导完成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银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历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评委会大奖、金奖;

5)近5年内个人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为行业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6)近5年内个人主持完成过文化产业领域国家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化科技项目等。

参评文化产业优青,须具备下列至少2项条件:

1)本人在江苏省内注册满3年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或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一定业绩,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上;

2)近5年内本人所在企业获评过市级以上文化产业方面相关荣誉称号;

3)从事文化产业工作,具有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或享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在全省同类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4)近5年内个人创作设计或指导完成的作品在国际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创意评奖活动中获铜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在历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中获得银奖、铜奖级别及以上奖项;

5)近5年内个人拥有一定数量专利、版权、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成果;

6)近5年内个人主持完成过文化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设计、规划、文化科技项目等。

四、有关特殊支持和申报限制

(一)特殊支持

1. 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快形成青年人才培养集聚效应,鼓励35 周岁以下(198811日后出生)人才积极申报。

2. 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行业的支持倾斜,重点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管理学等重点学科,更加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家型编辑记者主持人、文艺编剧和评论、国际传播、全媒体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大对文艺原创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重点遴选一批拥有较强文艺原创能力的作家艺术家。进一步加大全媒体和非公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电影、戏剧类人才的选拔培养支持力度,重点遴选一批名编剧、名导演。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研发人才和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

(二)申报限制

避免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333 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人才”、省“特聘教授”不得申报文化英才。资助期内的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青蓝工程”、教学名师不得申报文化优青。往期“紫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

五、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紫金文化英才、紫金文化优青候选人共6人。

六、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1222日下午4: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一)《江苏省紫金文化人才人选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单位)纸质版一式2份,推荐表封面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二)附件材料(一式2份,《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册):

1.材料目录;

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 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三)《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优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 45,用A3纸打印)

电子版材料:《推荐表》Word 版、附件材料 PDF 版和《汇总表》Excel 版。

社科处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宣干〔2023〕96号).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9 号).pdf

附件3:江苏省紫金文化人才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4: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5:江苏省紫金文化优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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