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 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任务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打印。
注意:必须使用2022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
3.为保证该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按照往年惯例,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期间,申报系统技术人员有可能会对《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模板进行修补或微调,为此,请申请人自行到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请评审书》,以保证下载的始终为最新版本《申请评审书》模板文件。否则,社科处将无法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影响申请人项目申请。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直接经费”合计6万元,“间接经费”为4万元。“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度经费预算方面,2023年度预算均不得少于3.2万元。
注意:经费预算栏目中不要出现“论文版面费”字样,该项费用不被允许,项目获批立项后亦无法报销。
5.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严格遵守页数/字数要求,不能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违规信息)。
6.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7.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五、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本次申报基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科处和各文科单位已举办多轮教育部项目评审及建议反馈的基础而开展,3月24日以后申报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3月29日(周三) | 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第一轮评 (社科处负责组织评审) | 了解申报书质量、学科分布、重点人选,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单位、相关申报人。 |
3月30日-4月2日 | 申报人根据社科处的修改建议,使用2023版《申请评审书》修改完善 (学院负责督促) | 4月2日(周日)下午6点前,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skcg@nuist.edu.cn |
4月3日-4月6日 | 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第二轮评审 (学院负责组织评审) | 学院安排合适时间组织评审,申请人作简单汇报,学院提前通知社科处派人参加。 |
4月7日-4月9日 | 申报人根据学院提供的修改建议,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 (学院负责督促) | 4月9日(周日)下午6点前,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 |
4月10日-4月14日 | 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第三轮评审 (社科处负责组织评审) | 社科处择期进行评审,并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各单位、相关申报人。 |
4月15日-4月16日 | 申报人根据社科处提供的修改建议,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 (学院负责督促) | 4月16日(周日)下午6点前,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 |
4月17日(周一) | 第一轮形式审查 (社科处负责组织) | 社科处工作人员及各文科单位科研秘书负责审查,并及时将形式审查意见予以反馈。 4月18日中午前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 |
4月19日(周三) | 第二轮形式审查 (社科处负责组织) | 社科处工作人员及各文科单位科研秘书负责审查,并及时将形式审查意见予以反馈。 4月20日中午前各单位将《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 |
4月21日(周五) | 第三轮形式审查 (社科处负责组织) | 社科处工作人员及各文科单位科研秘书负责审查,并及时将形式审查意见予以反馈。 |
4月23日(周日) | 提交教育部项目最终版《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 (学院负责督促) | 4月23日(周日)中午前各单位将最终版《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逾期不交者,将不予受理。 |
4月24日(周一) | 统一上传最终版《申请评审书》至申报系统 | 社科处负责上传 |
六、申报书提交注意事项
教育部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
学科+类别+姓名,如
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中特专项+张三
社科处联系人:张现红;电话:58699927;
电子邮箱:skcg@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4室。
附件1: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docx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