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促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治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贵州省绿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以下项目的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
1.生态环境涉刑案件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2.破产清算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方式研究
4.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实证研究
5.生态环境跨区域行政执法监管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贵州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公益组织等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的单位。
2.课题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承接人员具有相应的课题研究时间和精力,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具有理论与实务工作经验。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三、成果要求
1.研究项目结项需提供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对策建议(建议稿)文本、起草说明各1份,研究成果应未公开发表,观点明确,内容详实,既有理论阐释,又有实证分析和针对性建议;
2.项目成果完成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为保障工作进度,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明确计划,接受监督。
3.项目成果封面左上角标注“2022年度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研究项目”,扉页注明项目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正文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居中;摘要用楷体三号;内文用仿宋三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级标题仿宋加黑);文字间距为单倍行距;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用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22年8月31日至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
3.课题申请人在申请期限内提供课题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原件送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邮箱,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申报课题名称+联系方式。
五、评审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申请人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六、经费预算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每个课题给予2万元经费。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张梓青
联系电话:0851-85575054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联系邮箱:178755147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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