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招标动态】文旅部:关于2022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的公告
发布者:左盼盼发布时间:2022-01-27浏览次数:2400
经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原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课题调整为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由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在广泛征求学术共同体、院学术委员会及部相关司局意见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22年课题指南并启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22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具体题目自拟。8.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文化旅游带发展研究15.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旅游国际话语权提升研究13.红色旅游在新时代发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作用研究21.“双碳”目标驱动下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路径与对策研究22.节假日高密聚游客流的风险防范与智能化安全管控研究25.文化和旅游融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32.乡村振兴视角下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研究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2.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1.课题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2021年2月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2.在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网址见下)“材料下载”处下载《申报书》最新版。(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3.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4.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根据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下达额度,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2022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结项成果。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本年度课题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各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课题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登录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在线审核后方可提交。依托单位只需在线审核电子申报书,并于2022年2月28日17点前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人和依托单位注册、找回登录账号等,详见管理系统首页“注册和审核说明”。课题获批准立项后,依托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的纸质签字盖章版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信息(即系统生成的申报书版本号)应与提交的电子申报书严格保持一致。联系电话:010-85166004、85166003、8516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