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 “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专项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1-07-23浏览次数:946

各相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选题

本专项共8个选题(详见附件1),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不接受自选选题申报。

三、申报对象

本课题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范围内各类智库、本科院校、市级以上(含)党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情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含负责人)、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皆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要求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发改》(领导专报)、《浙江发改》(研究与建议)、浙江省两办专报等渠道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必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

五、资助经费及拨付

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级别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由浙江省发改委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材料包括:(一)《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纸质版6份(要求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及其电子版;(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

 

 

社科处联系人:魏萌、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选题.doc

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doc

附件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社科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