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招标动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第一批体育科普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12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有关高校,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普及山地越野等运动项目的安全知识,增强运动参与者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普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
   山地越野、山地自行车、马拉松、登山、攀岩、潜水、马术以及游泳类和滑雪类运动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二)聚焦上述运动项目安全知识,创制原创科普微视频,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制作系列视频。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三)内容短而精,遵循安全、有效原则,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四)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简洁清楚、通俗易懂。
   (五)视频形式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公众易于接受。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为MP4格式,最好为高清视频。
   (六)作者承诺成果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拥有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视频将由总局进行全国推广。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优先支持予以经费配套的申报单位。

   (二)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循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 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三)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四)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国家相关经费管理要求。
  
(五)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填写附件信息表发至邮箱,科教司审核通过后下发申报账号。申报单位通过申报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方案和视频样片。
  
(六)每个单位限报1项,鼓励与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联合制作。
  
(七) 申报截止时间:2021 720
   四、 立项公示
   国家体育总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科教司联系人:
  
          胡雅欢 
  
  话:010-87182875  87182026 
  
  箱:tykp@sport.gov.cn
  
(二)申报系统工作人员
   
 
   
  话:010-87182827

   附件:项目申报单位信息登记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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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sport.gov.cn/n316/n336/c99463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