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653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社科界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积极开展研究,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弘扬长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申报资格

申报者应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高校、党校、社科院和其他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社科工作者,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报者在“长江文化研究”专项中只能申报(承担)一个项目。

3.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应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三、资助强度和成果形式

1.“长江文化”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立1项。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2.202110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成果(论文50008000字)。

3.项目完成时间为12个月,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20000字)。

4.研究成果应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突出江苏特点。研究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按照江苏省社科规划办、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发布的研究选题(附件1)申报,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申请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79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PDF文件格式须同时提供)集中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研究选题.docx

附件2: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专项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社科处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