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次数:277

各相关单位:

现将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1年度共发布35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2021年度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四)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五)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四、投标课题要求

(一)投标课题组须按2021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三)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课题的价值和意义。

(四)投标课题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材料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五)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五、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限

(一)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二)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为3年,研究截止日期为2023年底)。

六、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三)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四)投标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申报方式

(一)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

(二)社科处对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社科处退回申报人,申报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重新在系统中提交;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社科处将提交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八、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1年3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社科处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x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社科处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