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对2017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7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
二、成果形式
(一)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二)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三)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三、结项材料
包括:
(一)《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3份(有经费资助的项目,该《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六、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须在将材料送交社科处之前,提交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与签名)及其电子版;
(二)“最终成果简介”纸质版2份及其电子版;
(三)装订成册的成果(以系列论文结项的,提供期刊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3套;
(四)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说明:
1.所有成果材料均需匿名(除了保留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外,所有作者的姓名、单位等身份信息一律不允许出现;附件材料(如: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撰写的研究报告)按序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只保留“2017年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附件材料”“项目批准号:########”字样);
2.以书稿结题的需提交查重报告首页;
3.期刊论文需正式发表,“用稿通知”不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4.以系列论文结项的要附:结题报告(简要介绍发表论文的核心观点、研究的主要结论等,以及各篇论文间的逻辑关系,帮助鉴定专家了解研究成果的主旨要义和各篇论文间的系统性)、发表论文目录(目录上要标明刊物级别、作者排序、是否课题组成员论文);
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汇总后的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
社科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