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2020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的选题重点是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宣传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申请者要紧紧围绕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研究所属学科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三、资助额度
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8-10万元。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为:(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有省部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4)学术理论专著。
五、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5)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六、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2020年新版本《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意:必须使用2020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根据教育部规定,专项项目申请人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只能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无上传权限。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按照往年惯例,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期间,申报系统技术人员有可能会对《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模板进行修补或微调,为此,请申请人自行到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请评审书》,以保证下载的始终为最新版本《申请评审书》模板文件。否则,社科处将无法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影响申请人项目申请。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因此,以资助经费10万元计,本专项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7万元,“间接经费”为3万元;“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如需填写“其他”,须在该栏目的“说明”中填写详细的经费开支科目及每个科目的具体开支额度。
5.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严格遵守页数/字数要求,不能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违规信息)。
6.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7.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八、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1. 8月29日下午4点前,各单位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skxm@nuist.edu.cn。
2. 8月30日—9月5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评审书》。
3. 9月6日—10日,学院组织评审,申请人作PPT汇报,社科处派人参加。
4. 9月11日—12日,申请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12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送至社科处。
5. 9月13日—15日,社科处组织评审,并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6. 9月16日—18日,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评审书》,18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送至社科处。
7. 9月19日—20日,社科处进行《申请评审书》的形式审查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20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申请评审书》定稿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教育部中特专项。
8. 9月21日—22日,社科处在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
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0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3: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社科处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