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的清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2014年立项的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上述各类项目须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二)对不符合免予鉴定要求者,要按照《结项办法》要求组织专家鉴定,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纸质版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3套(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已出版的著作提供3本样书;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研究报告提供装订好的全文3份,以及《采纳证明》);
4.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
(二)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3套(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已出版的著作提供3本样书;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研究报告提供装订好的全文3份,以及《采纳证明》);
3.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
以上项目中,曾办理过事项变更手续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社科司批复件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在线办理事项变更手续的不需提交)。
四、结项材料网上提交要求
上述各项目的负责人须在2019年9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五、校内收材料截止时间
各项目所在单位须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汇总后的上述结项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
六、其他重要说明
(一)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剩余经费并退还至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学校。
(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
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x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
附件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doc
附件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doc
社科处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