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19-07-29浏览次数:689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发布清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2014年立项的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上述各类项目须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二)对不符合免予鉴定要求者,要按照《结项办法》要求组织专家鉴定,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纸质版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3套(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已出版的著作提供3本样书;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研究报告提供装订好的全文3份,以及《采纳证明》);

4.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

(二)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3套(论文提供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已出版的著作提供3本样书;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研究报告提供装订好的全文3份,以及《采纳证明》);

3.项目《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

以上项目中,曾办理过事项变更手续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社科司批复件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在线办理事项变更手续的不需提交)。 

四、结项材料网上提交要求

上述各项目的负责人须在2019年9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五、校内收材料截止时间 

各项目所在单位须于20199月10日前将汇总后的上述结项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 

、其他重要说明 

)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剩余经费并退还至教育部账户;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学校。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项目完成情况将记入项目责任人信誉档案。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

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x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附件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doc 

附件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doc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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