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366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近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一)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二)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二)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三)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一)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学校对中检材料进行审核。 

(三)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四、其他说明 

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777日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六、校内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 

各相关单位须于2017710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