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单位和相关教师: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我国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最高层次的项目,是贯穿学校全年文科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全年科研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一)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二)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三)强化科研机构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每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市厅级科研基地、校级科研基地至少要分别凝练3、2、1个项目申报;
(四)强化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
(五)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广泛发动、全员申报:各文科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要全员申报,为2016年全年项目申报打下基础。
(二)典型示范、四轮评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主要由本单位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传授申报经验、邀请校外著名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所邀请的校外专家应是国家
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2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过程跟踪、落实细节: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阶段的申报任务,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落实到位。
三、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启动
时间:暑假前。
要求:1.各有关单位深入宣传、充分动员,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认真学习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分析查找2015年《申请书》的优缺点,进一步优化研究选题,思考下一步完善提高《申请书》质量的办法。
2.组织申请人认真学习研究本单位往年度立项项目《申请书》,并组织立项项目负责人通过学术沙龙等形式向本专业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传授申报经验,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二)2015年《申请书》的分析与改进
1. 暑假期间,申请人对本人2015年的《申请书》进一步认真分析,查找其中的不足,寻找弥补的办法;同时,与导师沟通,请导师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并借此了解研究进展,继续搜集资料,进一步完善《申请书》。
2. 9月份开学初,申请人提交暑假期间修改完成的《申请书》至所在单位,各单位于9月30日前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申请人进行PPT汇报。
3. 10月1日至《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申请人根据本单位专家修改意见精心修改完善《申请书》,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三)2016年《申请书》的优化
时间:《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至2015年12月21日
要求:申请人根据《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结合2016年度申报指南,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在课题论证等方面对2015年《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并充分征求导师意见,完成2016年《申请书》初稿,提交至所在单位(非文科单位的申请人可直接交至社科处)。同时,各单位向社科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
(四)四轮评审
1.第一轮评审
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31日。
要求:组织院内专家评审,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初稿,PPT汇报,社科处派人参加。
2.第二轮评审
时间:2016年1月1日—10日。
要求:
(1)1月8日前,申请人根据第一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稿;
(2)组织校外专家评审,专家要当面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评议指导;
(3)1月8日前,各单位向社科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科研负责人签字)。
3.第三轮评审
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20日。
要求:
(1)1月15日前,申请人根据第二轮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稿;
(2)组织校外专家评审,专家要当面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的评议指导;
(3)1月15日前,各单位向社科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科研负责人签字)。
4.第四轮评审
时间:2月21日—25日。
要求:
(1)2月21日前,申请人根据第三轮专家评审意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完善《申请书》;
(2)各单位于2月23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2份,纸质版《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科研负责人签字);
2月24日至25日,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查。
(五)终稿材料报送
2月26日至2月28日,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各单位统一将《申请书》和《活页》终稿(纸质材料一式7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社科处统一上报。
(六)注意事项
1.每轮评审前须将评审时间、地点、校内外专家信息(校外专家须提供学术简介)报送至社科处;
2.无论组织本单位专家评审,还是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均须专家当面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地评议指导,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共同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58699928
附件:
1.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供参考,2006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2.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供参考,2006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3.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供参考,2006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4.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供参考,2006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5.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供参考,2006年版发布后及时更新)
社科处
2015.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