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1年度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9浏览次数:368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近日,省社科规划办下发通知,对 2011年度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结项 

    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 2015 12 5日前按程序提交结项材料,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省社科规划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二、成果形式 

   (一)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二)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三)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准备结项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材料报送我处。 

    另:省社科规划办每年都开展项目的清理工作,请已延期、临近结项的项目尽快结项;其他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研究,按时结项。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应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确保顺利结项。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58699928;地址:行政楼410室。   

 

 

社科处 

2015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