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江苏社科名家”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377

各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第二批江苏社科名家的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开始,现就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人事关系在我省的在职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江苏社科名家候选人员,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深邃的学术眼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精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的研究成果和较高学术威望。 

候选人员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或重要成员; 

2、学科、专业的创立者,或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3、获得以下奖项(一等奖以上)之一: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全国性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成果奖;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等。 

4、获得以下人才称号之一: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才。 

5、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 

6、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会议评审专家、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的正(副)会长。 

三、申报材料 

包括:《江苏社科名家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见附件1)及其电子版;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份。 

请各单位于3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地址:行政楼410室。 

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 

1.“江苏社科名家申报评审表 

2.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第二批江苏社科名家候选人的通知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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