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54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该项目设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2.基金资助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低于0.6万元。项目研究周期2年。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可选择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基金项目,也可选择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2.项目名称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助理研究员及暂未定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11日后出生);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4.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5.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面向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申报,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项目研究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6.有在研项目或近3年被撤项的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7.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基金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资助类专题研究项目与学校自筹经费类专题研究项目可以兼报。 

8.此类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基金项目40项,限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8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中包括A表与B表。其中,B表填报内容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否则申请书作废。 

2.《项目申请书》设定为8A4版面,无需装订。A表(第1-4页)和B表(第5-8页)分别用1A3纸双面印制后对折成A4大小,将B表夹于A表中报送。 

请各单位于323日前将汇总后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一览表》的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发至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地点:行政楼410室。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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