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405

各单位: 

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与学术创新价值。 

2.项目申报应符合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要求(见附件1)。 

二、研究周期与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2.重大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成果要求 

1.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511日后出生);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每个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不得兼报。 

3.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4.重大重点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校各文科学院(部)申报不超过3项。 

5.围绕重大项目选题和应用类的重点项目选题开展的研究,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围绕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前沿问题开展研究的重点项目,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所有项目的研究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中期检查时报送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中包括A表与B表。其中,B表填报内容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否则申请书作废。 

2.《项目申请书》限定在12A4版面内,A表(第1-4页)和B表(第5-12
页)分别用A3纸双面印制后对折成A4大小报送,A1份,B表一式7份。 

请各单位于326日前将汇总后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报送数量见上述要求)、《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地点:行政楼410室。 

附件: 

1.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一览表 

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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