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424

各相关单位和项目主持人:

高水平开展项目研究,及时结项是项目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项目可持续立项的重要保障。请以下延期仍未结项、本年度到期应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和结项的相关规定,尽快准备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

1.《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 最终成果打印稿5套(匿名);

3. 最终成果简介纸质版2份(需本人签名);

4. 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鉴定结项审批书》的光盘1张(电子版均须为WORD格式);

5.财务清单1份(需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6.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6份,其中5份交鉴定专家审核)。

以下为延期仍未结项、本年度到期应结项的项目清单: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批 准 号

已超期但尚未结项的项目

10CJY05211FZS03511FYY010

本年度应结项的项目

11BGJ03511CGL10011CJL06511BTY04112CGL08412FZW05012FYS00912FZS01213FYY018

请各相关单位督促项目主持人认真准备结项材料,于11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附件: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49月修订)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社科处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