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自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现将该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确保有人做、有传承。
二、研究领域
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涉及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学科,涵盖敦煌学、藏学、边疆史、边海防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地名学、中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少数民族史、简牍学、古文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语小语种、因明学等学科领域。
三、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40万元。
四、研究年限
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3-5年。
五、成果要求
课题组应按年度提交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择优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和全国社科规划办工作网站宣传推介。
六、申报限定要求
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
七、申报限额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本专项限额申报。江苏省社科规划办择优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10项,我校限报5项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参加遴选。
八、申报材料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纸质版3份及其电子版,《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
九、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中“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写《申请书》。
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上述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在全校申报数量大于5的情况下,社科处将组织专家校内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社科规划办参加遴选。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版).doc
附件4: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docx
社科处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