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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1浏览次数:458

各单位: 

现将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成果显著,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校。 

2、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611日以后出生)。 

3、近年来,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含青年项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考虑:(1)荣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教学科研领域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2)承担国家或省级研究课题,相关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3)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本学科领域的一类权威刊物、中央主要媒体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成果获荣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的,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方可申报。 

二、推荐方式 

1、各高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本单位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 

2、各高校负责推荐本校候选人最多6名。 

三、培育措施 

1、选拔管理 

予以10名入选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称号者颁发证书。省委宣传部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考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选对象考评一次。 

2、科研资助 

1)一次性给予青年社科英才科研经费补助10万元; 

2)青年社科英才可申报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科研项目。 

3)省委宣传部将结合江苏两个率先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向委托青年社科英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3、教育培训 

1)有计划地选送青年社科英才参加各种形式的理论研修、业务进修及国内外培训。 

2)组织青年社科英才开展走转改活动,深入城乡基层进行社会调研和学术考察。 

4、挂职锻炼 

每年选送若干名青年社科英才到对口单位挂职锻炼。 

5、宣传推介 

在省主要媒体和省直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青年社科英才及其成果。 

四、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充分考虑学科合理分布,避免集中在某些学科。 

五、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 

1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2、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于74日前统一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 

    1.“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2.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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