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风作风过硬,科研成果显著,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我校。
2、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年来,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含青年项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考虑:(1)荣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教学科研领域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2)承担国家或省级研究课题,相关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3)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本学科领域的一类权威刊物、中央主要媒体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成果获荣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的,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方可申报。
二、推荐方式
1、各高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负责本单位“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候选人的遴选推荐工作。
2、各高校负责推荐本校候选人最多6名。
三、培育措施
1、选拔管理
予以10名入选第二批“江苏青年社科英才”称号者颁发证书。省委宣传部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考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选对象考评一次。
2、科研资助
(1)一次性给予青年社科英才科研经费补助10万元;
(2)青年社科英才可申报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科研项目。
(3)省委宣传部将结合江苏“两个率先”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向委托青年社科英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3、教育培训
(1)有计划地选送青年社科英才参加各种形式的理论研修、业务进修及国内外培训。
(2)组织青年社科英才开展“走转改”活动,深入城乡基层进行社会调研和学术考察。
4、挂职锻炼
每年选送若干名青年社科英才到对口单位挂职锻炼。
5、宣传推介
在省主要媒体和省直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青年社科英才及其成果。
四、推荐工作注意事项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充分考虑学科合理分布,避免集中在某些学科。
五、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
1、“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2、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后于7月4日前统一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
社科处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