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修改、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9浏览次数:451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补充完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改现有专家信息 

1.凡数据库中现有专家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化的,请专家按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 

要求:

1)现有专家认真查看其本人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该表由社科处分单位下达),在此表上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请用红色粗体标出)。 

2)务必将各栏信息填写完整(毕业院校指获得最高学位的学校,栏目无内容的比如行政职务等可不填,身份证号码必填),以免影响审核。 

2.现有专家已调动至外省区市工作单位的,由原所在单位按变更情况进行修改。 

要求:专家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之《外调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3)。 

二.现有专家退出数据库情况报送 

如有专家因故(如去世等)需退出数据库的,请各单位将变更情况报送社科处(拟删除专家请简单说明原因),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修改、删除。 

要求:专家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之《拟删除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三、增补专家 

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认真负责,学风优良,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 

要求:增补专家参照《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附件2)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1)。 

请各单位于1125日前现有专家修改后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skxm@nuist.edu.cn。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 

 

 

社科处 

20151118 

附件: 

1.新增专家登记表 

2.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 

4.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开通使用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