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补充完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改现有专家信息
1.凡数据库中现有专家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化的,请专家按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
要求:
(1)现有专家认真查看其本人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该表由社科处分单位下达),在此表上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请用红色粗体标出)。
(2)务必将各栏信息填写完整(毕业院校指获得最高学位的学校,栏目无内容的比如“行政职务”等可不填,身份证号码必填),以免影响审核。
2.现有专家已调动至外省区市工作单位的,由原所在单位按变更情况进行修改。
要求:专家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之《外调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3)。
二.现有专家退出数据库情况报送
如有专家因故(如去世等)需退出数据库的,请各单位将变更情况报送社科处(拟删除专家请简单说明原因),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修改、删除。
要求:专家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之《拟删除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三、增补专家
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认真负责,学风优良,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
要求:增补专家参照《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附件2)填写《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1)。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现有专家修改后的《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新增专家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skxm@nuist.edu.cn。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
社科处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