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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730

各有关单位: 

2015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资助额度 

2015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无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资助范围与成果要求 

(一)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二)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三)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须在通过答辩2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四)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成果为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得申报。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七)如不同意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不得申报。 

五、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 

(一)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 

(二)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并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 

(三)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四)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六、申报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填表前认真阅读《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填写注意事项,以及《成果介绍》活页的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请各单位于1113日前将《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成果介绍》活页一式3份(申请书和《成果介绍》活页均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介绍》活页3份夹在申请书中,成果(书稿)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410室;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 

1.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含《成果介绍》活页) 

2.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供填写《申请书》使用) 

3.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5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