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申报“江苏青年社科英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9浏览次数:575

各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自2014年起组织实施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育工程,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江苏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且组织人事关系在江苏。

2、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2周岁。

3、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含青年项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论文;或独立出版过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考虑:(1)荣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教学科研领域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2)承担国家或省级研究课题,相关成果被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3)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本学科领域的一类权威刊物、中央主要媒体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论文。

二、培育措施

1、选拔管理。2014年首批选拔20江苏青年社科英才。省委宣传部对入选者进行跟踪考察和动态管理,每年对入选者考评一次。

2、科研资助。一次性给予青年社科英才科研经费补助8万元;青年社科英才所在单位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青年社科英才可申报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科研项目。同时,省委宣传部将结合江苏两个率先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向委托青年社科英才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3、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送青年社科英才参加各种形式的理论研修、业务进修及国内外培训。组织青年社科英才开展走转改活动,深入城乡基层进行社会调研和学术考察。

4、挂职锻炼。每年选送若干名青年社科英才到对口单位挂职锻炼。

5、宣传推介。在省主要媒体和省直社科理论期刊开辟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青年社科英才及其成果。

三、评选方式

全省高校系统推荐候选人50名左右,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经省教育厅初评后报省委宣传部参评。

 

请各单位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于812日前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1:“江苏青年社科英才”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附件2: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江苏青年社科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社科处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