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突出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与学术创新价值。
2.项目申报应符合201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要求(见附件2)。
3.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主要面向具有省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的高校申报。
二、研究周期与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2.重大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成果要求
1.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其所在学科必须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2.每个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不得兼报。
3.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围绕重大项目选题和应用类的重点项目选题开展的研究,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围绕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前沿问题开展研究的重点项目,须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所有项目的研究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中期检查时报送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填报的《项目申请书》为PDF格式,在填报前需下载安装 Adobe Reader软件(可从本通知附件4下载, PDF表单填报操作说明见http://helpx.adobe.com/cn/reader/using/fill-forms.html),填报完成后打印即可。
2.《项目申请书》中包括A表与B表,其中,在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请有关单位于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含A、B表)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B表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集中提交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c@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PDF格式)
社科处
201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