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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1浏览次数:542

各单位: 

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努力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建设文化强省、社科强省服务。 

二、学科领域与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7个学科领域,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请人可自选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6万元、4万元、4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 

四、申请人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后出生);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要求: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还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应用对策研究选题(由研究内容决定),一般要求按照选题核心研究内容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应用对策研究不受理自选课题。 

六、限制条件: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各类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以及列入项目清理范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清理、撤项之日起3年内)。 

七、研究周期与最终成果: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八、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含活页)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各有关单位于721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课题申报一览表》(电子版)集中提交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3.6.26 

附件:

1.2013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 

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 

5.课题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