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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2浏览次数:481

各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表彰在学校科技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一)申报对象:全校各二级学院(部); 

(二)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单位领导能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和高级别获奖等方面业绩突出; 

4、科研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思想活跃,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单位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均于201111-20121231日期间获得。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信息表》 (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二、 优秀科技工作者 

(一) 申报对象:来校工作达2年(含)以上的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2、鼓励35岁(含)以下青年教师申报,本次评选35岁(含)以下优秀科技工作者占优秀科技工作者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3、理工类和社科类申报教师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理工类: 

1)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近五年年均项目到账经费40万元及以上。 

2)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I. 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II. 获授权的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III.获省部级二等奖至少1次(排名前三)。 

社科类: 

1)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2)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I.发表CSSCI及以上论文4篇或SSCI论文1篇; 

II.获省部级三等奖至少1次(排名前3)。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均于200811-20121231日期间获得。 

理工类/社科类申请个人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附件5/附件6),根据申报条件,自由申报,经学院初审择优推荐,推荐名单经排序后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7)。 

三、 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申报对象:全校各学院(部)的科研管理人员、省部级科研机构的学术秘书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科研管理工作2年(含)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科研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一致好评; 

4、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个人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8),经单位确认推荐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人。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410日前将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员、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汇总报表(一份)报送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理工类

社科类

联系人

许丽娜

万丽华

联系电话

58699877

58699927

办公地点

新行政楼519

新行政楼530

电子邮箱

zhb@nuist.edu.cn

skcg@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信息表》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人文社科)》 

附件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附件8:《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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