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表彰在学校科技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一)申报对象:全校各二级学院(部);
(二)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单位领导能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和高级别获奖等方面业绩突出;
4、科研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思想活跃,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单位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均于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信息表》 (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二、 优秀科技工作者
(一) 申报对象:来校工作达2年(含)以上的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2、鼓励35岁(含)以下青年教师申报,本次评选35岁(含)以下优秀科技工作者占优秀科技工作者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3、理工类和社科类申报教师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理工类:
(1)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近五年年均项目到账经费40万元及以上。
(2)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I. 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II. 获授权的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III.获省部级二等奖至少1次(排名前三)。
社科类:
(1)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2)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I.发表CSSCI及以上论文4篇或SSCI论文1篇;
II.获省部级三等奖至少1次(排名前3)。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材料涉及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均于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
理工类/社科类申请个人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附件5/附件6),根据申报条件,自由申报,经学院初审择优推荐,推荐名单经排序后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7)。
三、 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一)申报对象:全校各学院(部)的科研管理人员、省部级科研机构的学术秘书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科研管理工作2年(含)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科研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一致好评;
4、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申报个人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8),经单位确认推荐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人。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员、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汇总报表(一份)报送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 理工类 | 社科类 |
联系人 | 许丽娜 | 万丽华 |
联系电话 | 58699877 | 58699927 |
办公地点 | 新行政楼519 | 新行政楼530 |
电子邮箱 | zhb@nuist.edu.cn |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人文社科)》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13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