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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31浏览次数:438

各有关单位:
    201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的招标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
   
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40个研究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按年度资助。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一般为1-2名。
    2.
首席专家要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面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互补性。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五、投标课题要求
    1.
投标者须按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注重文理交叉,强调研究方法,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3.
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2)投标材料《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选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3)《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的电子文件。
    2.10
月中旬,资格审查和初评。
    3.11
月上旬,组织初评入围者进行会议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课题。
    4.11
月下旬,将建议中标课题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公示7天,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请各有关单位于928日前将上述投标材料统一提交至社科处(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530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1.8.10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2.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
3.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4.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