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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8浏览次数:654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近日决定增补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3.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4.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 

二、增补评审专家的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应重点推荐千人计划支持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同时,应注意推荐宗教学、考古学、体育学、艺术学、外语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学科,以及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的理工学科方面专家。 

2.增补的专家将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奖励等重要工作,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各有关单位对填报的信息严格保密。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增补工作,切实提高我校专家在高层次项目评审中的话语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并于413日前将审核后的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社科处 

2011.4.8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库填报说明》 

3.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一览表》 

4. 《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请登录http://pub.sinoss.net/zh-cn/resources/subjects.js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