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06浏览次数:244

各单位: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全员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申报)、强化过程(按照申报时间安排落实每个申报节点任务)。

二、申报时间安排

83日上午,召开申报启动会;

86日前,各学院提交拟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稿(附件3)至skxm@nuist.edu.cn

815日前,各学院组织评审,评审前将时间地点报社科处,社科处派人参加;

824日前,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

94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再次评审申报书,评审前将时间地点报社科处,社科处派人参加;

96日前,各单位将汇总后最终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97日前,社科处完成网上统一申报。

三、申报资格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7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项目选题、研究期限、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

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六、申报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七、申报办法及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核,最终以省教育厅为单位向教育部项目管理部门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
申请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2019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预计201883日可从申报系统下载2019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意:必须使用2019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为保证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规范命名格式为:姓名+教育部一般项目)至所在单位。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1.教育部社科司提示:2019年版的教育部一般与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评审书模板文件,近日将在项目申报系统上分别挂出,并启动申报进程。由于程序与申报工作的不确定因素,申报期间有可能会对该模板进行修补或微调,为此,申请人自行到项目申报系统首页进行下载,以保证下载的始终最新版本申请书模板文件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因此,规划基金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7万元,“间接经费”为3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5.6万元,“间接经费”为2.4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的“直接经费”“间接经费”比例亦根据上述规定划分。“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需填写“其他”,须在该栏目的“说明”中填写详细的经费开支科目及每个科目的具体开支额度。

5.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页数/字数限制、不能出现的申报人信息等)。

6.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

7.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9@sinoss.net

九、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1896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及其电子版连同《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地点:行政楼404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社科处

201881

 

    附件:

附件1: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3: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doc

附件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

附件6: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