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20-08-05浏览次数:733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民委2020年度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性质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同等对待。

二、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民族领域重大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三、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三)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四)如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

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四、项目管理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2—3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二)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长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国家民委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2020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3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1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项目申请表》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请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具体要求:《项目申请表》的命名格式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姓名”(包括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成果和核心内容的电子版均为word格式。申请人须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2020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