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李伟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591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通知要求,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分级管理

1.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由学会负责鉴定工作,学会直接对重大攻关、重点调研课题统一组织成果鉴定。课题负责人直接向学会提出结项申请报送结项材料。课题负责人在提出结项申请时需同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以下材料:成果鉴定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以及课题成果材料复印件。如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变更事项,请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学会在收到课题结项材料后,分批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并邀请课题负责人现场汇报。通过鉴定后,学会颁发结项证书、划拨剩余课题经费。

2.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认定通过结项认定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向学会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以及课题成果材料复印件。如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有变更事项,请填写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上述材料经学会确认后,在江苏高等教育网上公布结项课题名单并颁发结项证书。

二、延期结项有关说明

1.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如不能按期结项,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最多延长6个月。如果延期到期后仍不能结项的将予以撤项,剩余课题经费将不再划拨,前面已拨经费不予追回。

2.一般课题如不能按期结项,请于9月30日前提交延期申请,最多延长6个月。

所有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结项的课题,将在江苏高等教育网上公布撤项课题名单。

三、结项材料报送

1.重大攻关和重点调研课题的负责人务必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寄送至学会秘书处。

2.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务必于2019年10月15日前向社科处报送结项材料。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适用于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适用于一般课题).doc

附件3: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社科处

2019年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