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19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2.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3.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4.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资助额度与经费使用
1.2019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2.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并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省社科规划办将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三、结项与出版
1.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以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2.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包括:《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成果(书稿)纸质版3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若申报成果是以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需提交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1份及修改说明3份;若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需提交成果概要3份。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skxm@nuist.edu.cn。
五、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1. 9月16日下午4点前,各单位将《2019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skxm@nuist.edu.cn。
2. 9月17日—23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书》。
3. 9月24日—25日,学院组织评审。
4. 9月26日—27日,申请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27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送至社科处。
5. 9月28日—30日,社科处组织评审,并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6. 10月1日—7日,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8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定稿的申报材料送至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社科处
2019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