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2-22浏览次数:425

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着力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课题指南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四、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通知精神,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每类课题2项。 

五、申报资格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申报。 

六、申报限定要求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七、申报办法及程序 

申请者个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核,最终以省教育厅为单位向教育部项目管理部门申报。我校申报办法如下: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必须使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为保证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评审书》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以“姓名+教育部高校思政专项”为文件名)至所在单位。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须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6、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4),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因此,申报该专项“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类别的,其“直接经费”合计填写7万元,“间接经费”填写3万元;申报该专项“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类别的,其“直接经费”合计填写1.4万元,“间接经费”填写0.6万元。“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如需填写“其他”,须在该栏目的“说明”中填写详细的经费开支科目及每个科目的具体开支额度。 

7、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页数/字数限制、不能出现的申报人信息等) 

8、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 

9、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请各单位于2018年2月2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连同《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许蔚萍;电话:58699928;地点:行政楼404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附件: 

1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汇总表 

6、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