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30浏览次数:448

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分为重点项目(拟资助10项左右)和一般项目(拟资助30项左右)两类,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年。
  2.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党和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限额

根据教育部、中国工程院通知精神,本专项实行限项申报,每校限报2项。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主要面向长期从事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或具有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经验的院士专家团队。
  重点项目申请者条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一般项目申请者条件: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核,最终以省教育厅为单位向教育部项目管理部门申报。我校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申请评审书》,必须使用《申请评审书》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为保证网络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评审书》电子版上传工作由社科处统一进行,申请人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规范命名格式为:姓名+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专项)至所在单位。 

六、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在填写《申请评审书》之“五、经费预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间接经费”比例为“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因此,该专项重点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14万元,“间接经费”为6万元;一般项目的“直接经费”合计7万元,“间接经费”为3万元。“直接经费”中各项费用的使用范围详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需填写“其他”,须在该栏目的“说明”中填写详细的经费开支科目及每个科目的具体开支额度。

4.请申请人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如页数/字数限制、不能出现的申报人信息等)。

5.各单位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说明”以及其他填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 

6.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请各单位于201822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连同《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许蔚萍;电话:58699928;地点:行政楼404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附件:

1.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汇总表  

    5.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18/0129/80800.html                                                             
 

        

     社科处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