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系列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目的
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两聚一高”新实践,围绕“1+3”功能区战略、江苏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意识形态与舆情分析等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推出系列研究成果,呼应国家和地方决策咨询的现实需求,切实发挥社科基金的决策咨询功能和导向作用。
二、 选题范围
初步确定39个选题方向。申请人可以按题申报,也可以根据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选题目申报。选题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三、 资助类别与额度
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和5万元。
四、 申报限定要求
在研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 成果形式
1. 立项课题一般在1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2.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须产生重要决策咨询效果,成果的核心观点原则上必须刊登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智库专报》或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纳才能结项。
六、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申请书》及《活页》纸质版各一式3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档。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于9月22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七、其他说明
申请人须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在填写《申请书》之“四、经费概算”时,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因发放助研费的需要,“劳务费”一项请认真考量填写;重点项目的“直接费用”合计填写4.8万元,“间接费用”填写3.2万元;一般项目 “直接费用”合计填写3万元,“间接费用”填写2万元。如需填写“其他支出”,须在该栏目中填写详细的经费开支科目及每个科目的具体开支额度。
联系人:许蔚萍;电话:58699928;
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
5.江苏省规划办“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系列专项课题的通知”
社科处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