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经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现将我校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须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所签订任务书确定的结项要求应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
其中,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研究成果,中期检查期间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提交成果必须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及来源,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3日前将汇总后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纸质版《计划任务书》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基金项目、专题项目的纸质版《任务书》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社科处。所有项目的纸质版《任务书》均需A4纸双面打印。
社科处联系人:许蔚萍;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
1.立项名单
2.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任务书
3.基金项目、专题项目任务书
社科处
2017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