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近日,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发布了清理201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关于结项时间
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17年11月 20日前向社科处报送鉴定结项材料,因材料报送不及时导致省社科规划办不能如期受理的,省社科规划办今后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二、 关于延期申请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和社科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获得社科处同意后,由社科处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三、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四、鉴定结项材料
包括:《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3份及其电子版、最终成果(不得出现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纸质版3套。
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确保及时高质量结项。
联系人:许蔚萍 ;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社科处
2017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