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优秀社科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社科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需求。
2.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为依托,有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应具有明显的行业领域优势,较好的校外合作资源。
3.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成果,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创新团体和本领域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应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原则上3—10人。其中,中青年成员应占有一定比例。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较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团队积极吸纳优秀中青年成员,吸纳本领域优秀学者和优秀实际工作者作为兼职团队成员。
5. 优秀社科创新团队应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产出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
6. 已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省委组织部创新团队计划和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的,不得重复申报。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评审与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限额
优秀社科创新团队每两年申报一次,每次评选10个左右,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1个。
校各文科学院(部)申报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限定在12个A4版面内,用A3纸双面印制,报送一式9份;
2.参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举办的高校哲社教研骨干研修班培训的,须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3.所列科研项目须提供批准立项文件、结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批准立项文件等多页的证明材,可缩印排版(1个A4版面可排2或4个文件页面);
4.所列成果须提供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学术评价材料、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其他与团队申报相关的证明材料;
6.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报送1套。
请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纸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9份及其附件材料1套报送至社科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社科处邮箱。联系人:李伟;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地点:行政楼410室。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
3.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15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