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社科规划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教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1.检查范围:除2014年立项的所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2.检查要求:各有关单位督促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对本单位的《中期检查表》进行汇总、核实。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电子版)集中提交至社科处(行政楼410室;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4.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