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申请者个人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经社科处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核,最终以省教育厅为单位向教育部项目管理部门申报。我校申报方法如下:
1.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或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为保证网络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申请评审书》上传工作由我处统一进行,申请者个人不需要在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只需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其word申请书电子文件(以“姓名+教育部一般项目”为文件名)至所在单位。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参与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申请评审书》及其电子版文件连同《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530室;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提交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3.12.13
附件:
1.《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