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校近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激励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暂行)》(附件1)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为2008年1月—2012年12月期间,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不包含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单篇论文或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和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创新型和学术价值;应用性研究成果应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申报成果为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成果,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4、已获得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
三、限额申报
各文科学院/部推荐特等奖不超过1项,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分别各推荐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其他文科院/部分别各推荐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四、评审程序
1、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成果的创新性 、学术价值 、实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等组织评审,拟定推荐成果及等级。
2、社会科学处组成专家对推荐成果集中评审。
3、学校审议、公示、发布。
五、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根据分配的指标在4月10号前提交如下材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申报表一式3份、汇总表1份、申报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1份。
联系人:万老师 Email:skcg@nuist.edu.cn 电话:58699927
社会科学处
2013年4月1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暂行)》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