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191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依托各校学科和人才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相关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研究为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度与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今年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设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 

2.资助项目额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经费预算评审确定,一般项目每项不少于8000元,资助类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一般不少于6000元。项目研究周期2年,一次性拨款。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及指导项目的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今年起不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 

2.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3.承担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两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同类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4.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

   
请有关单位于321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数据)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2224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