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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422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应符合201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要求(见附件)。 

2.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是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其所在学科必须是省重点以上学科(含省重点建设学科)。年龄不超过60周岁。每个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优先支持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申报的研究课题。近两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同类选题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5.重大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60%,中期报告后拨付30%,结题验收后拨付10%
   

请有关单位于46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三份、《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530室;联系人:李步浩;联系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我处负责后期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工作。 

 

社科处 

2012224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3.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请书 

 4.课题论证活页 

 5.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