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实现了大幅增长。为尽早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力争使立项结果在2011年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依据全年科研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1.抓近二年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立项的项目。要进一步充实这部分项目申请书内容,切实提升申请书质量,争取在2012年度获批立项。
2.抓已获批立项部省级项目,充分利用现有的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论证、再设计和深化研究。
3.抓校级科研机构和创新团队,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优势和基础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4.抓青年项目申报,利用现有优势条件,积极联系相关专家,力争在重点人选上实现突破。
5.有针对性地做好国家社科基金教育科学和艺术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实现突破。
二、申报要求:
1.根据校科研工作会议的布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分解的申报指标,积极组织高级职称教师和39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并结合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并强化研究队伍。
2.历年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原有申请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充实后再申报。
三、校内申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有关单位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习本单位立项项目和上会项目申请书。同时,组织上会项目申请人及立项项目负责人,在院内安排特定时间,通过学术沙龙等形式向本专业领域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讲解,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2.即日起至12月10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发布),申请者利用公告发布前的时间,在参照《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基础上,构思选题,搜集资料,了解研究进展,完善论证内容,草拟项目申请书。
3. 12月11日至12月20日,申请者于《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公布后10日内(12月20日左右),根据新发布的课题指南,进一步调整项目申请书内容,完成申请书的初稿并提交至所在单位(非文科院部的申请者可直接交至社科处);各有关单位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情况并反馈至社科处(汇总表见附件1)。
4. 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及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1次以上的集中初审,完成第一轮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各单位应提前将评审会时间、地点告知社科处,社科处派人参会。
5. 12月26日至12月31日,申请者根据校外专家反馈意见完成申请书的修改工作,并提交申请书二稿至所在单位。
6. 2012年1月1日至1月13日,各单位邀请校外专家进行1次以上的集中评审和意见反馈。所邀请的校外专家应是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2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应提前告知社科处派人参加并保留好修改前后的申请书及有关的佐证材料。请各单位提前将拟邀请校外专家名单及到校指导时间计划表(见附件2)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派人参加。
7.2012年1月14日至2月12日(寒假),申请者利用寒假时间根据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于2月12日前提交申请书三稿(正式稿)至所在单位;各有关单位进行汇总并提交至社科处。
8.2月13日至18日,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最后一次审查,并完成意见反馈、收回申请书终稿。
9.2月20日,社科处择优汇总申报材料并统一报送至省规划办,完成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及早准备,共同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社科处
2011.11.14
3.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12版发布后会及时更新)
4.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2012版发布后会及时更新)
5.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版发布后会及时更新)
6.2011年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2版发布后会及时更新)
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时的注意事项(省规划办)
10.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重要注意事项(南京师范大学)

